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及省市《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我局联合县民政局对全县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南岔镇七工村开展复核自查,经核查,七工村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命名标准。现予以公示:
现对复核自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请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937-5521067。
书面举报:书面意见可直接投入我单位设置的意见箱内。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3日-8月29日。
瓜州县司法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