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桥湾北8公里处建石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瓜州县桥湾北8公里处建石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7〕43号)规定,现对瓜州县桥湾北8公里处建石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瓜州县桥湾北8公里处建石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含范围拐点坐标)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11014日至20211022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瓜州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7-5521867

通讯地址:甘肃省瓜州县渊泉镇渊泉街72号

电子信箱:460513714@qq.com

邮 编:736100


1瓜州县桥湾北8公里处建石料用花岗岩矿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附件2专家组审查意见

3矿山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瓜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1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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