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药品零售企业:
为切实发挥“四类药”(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功能,严控网络销售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实等风险隐患,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网络销售“四类药”的通知》和《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网络销售“四类药”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零售药店立即停止在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10月26日18点前完成),零售药店一律不得接受“跑腿”平台代买“四类”药品订单。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及相关网络平台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继续在网络平台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
三、市民若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的情况,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瓜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