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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东镇2021年“高龄困难老人” “越冬困难群众”专项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文章来源:河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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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河政发〔2021〕209号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河东镇2021年“高龄困难老人”“越冬困难群众”专项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要求比较严格。各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精准施救。

河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镇2021“高龄困难老人”“越冬困难

群众”专项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高龄困难老人”“越冬困难群众”专项临时救助工作,结合省、市、县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排查工作,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专项临时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同时扩大民政救助的社会效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活动内容

)高龄困难老人临时救助

1.救助对象

我镇范围内80周岁以上且残疾等级一、二级的困难老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其他特殊情况8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

2.救助标准及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一次性给予临时救助800元,原则上每个家庭仅限一名。

3.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2日-10月31日

(二)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临时救助

1.救助对象

我镇范围内城乡低保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低收入家庭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条件存在温暖安全越冬严重困难的。

2.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每户一次性给予临时救助800元。

3.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1月10日

二、工作要求

一要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各村要高度重视专项临时救助工作,对各类救助对象要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精准认定,确保将真正困难且亟需救助的困难家庭纳入专项救助范围,帮助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要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各村要高度负责,严格履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主体责任,按照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确认救助对象,做到救助有据、信息公开、结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三要规范档案资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档案资料,所有救助对象必须提交相应的印证资料,资料信息要逻辑统一、详实完备,做到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互印证、一一对应。

四要按时报送相关资料。高龄困难老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资料于2021年10月22日前,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资料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送镇民政办。

联系人:赵荣联系电话:18093785723

联系人: 麻玉青联系电话:1383017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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