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点检敲警钟 联合普法促矫正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集中点检和警示教育活动

(通讯员 郭敬弢 张茜楠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质量,增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悔罪意识,严防特殊节点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形。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玉门市司法局,对新市区执法中队所辖的7个基层司法所的5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检和警示教育活动,为矫正对象敲响节前“守法警钟”。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准备,撰写了警示教育发言材料,细化了活动流程,会同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此次活动,确保此次集中点检和警示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集中点检过程中,通过对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名核查身份信息,对因事因病请假不能现场参加点检的社区矫正对象从印证材料、电话和定位进行核查,掌握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全面掌握矫正对象近期的监管措施、行动轨迹、生活情况、学习改造等情况。

精准普法环节中,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结合矫正对象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座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普法宣传。并通过领学《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的关于训诫、警告、撤销缓刑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醒矫正对象在节日来临之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规范自身行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情形发生。

以案释法环节中,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向在场矫正对象讲解今年本市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因违反管理规定而被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常怀律己之心,端正改造态度,珍惜来之不易的改造环境,在矫正期间始终绷紧守法红线,积极承担起家庭、社会赋予的责任,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合格守法公民。

在最后的警示教育环节中,玉门市检察院检察官以近期花海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失联事件为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失联的法律后果予以重点解读,对监外、看守所和监狱不同场所的服刑情况进行具体讲解和横向比较,并结合矫正对象“身份、环节、任务”三方面的具体情形,告诫到场的矫正对象要认清现在所处的身份环节,珍惜国家给予的监外服刑的“自由”机会。

通过集中点检、精准普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环节,为矫正对象敲响了防范警钟,也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管控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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