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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柳湖司法所:“4+”模式 助推普法宣传提质扩面

发布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甘肃省玉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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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曹东宁)为推动玉门市柳湖镇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玉门市司法局柳湖司法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打造“4+”宣传模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阵地+宣传,向基层群众普法。柳湖司法所坚持将法治阵地建设与乡村振兴、三治融合、民主法治村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顺势而为,应势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集镇法治文化广场进行提档升级,设置了集最新法律条文、以案释法、法治文化宣传标语警句和普法宣传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休闲娱乐的同时能够出门见法、抬头看法、闲余议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服务+宣传,向弱势群体普法。柳湖司法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村组、进机关、进学校等“法律八进”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镇5个行政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落实法律顾问下沉基层,每周到村委会坐班服务制度,方便群众便捷高效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积极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调解+宣传,向矛盾双方普法。柳湖司法所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专业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人民调解员成为普法宣传队伍的中坚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秉承“在调解之中普法,在普法之中调解”这一基准线路,积极采取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的法治宣传方式,寓法治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工作中,用身边人、身边事生动直观地以案说法、以案释理,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学法、懂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

走访+宣传,向特殊群体普法。柳湖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融入法治宣传工作中,切实提高特殊群体法律知识素养。运用法治教育动态管理与日常教育管理、走访查访相结合、重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微信推送、送法上门等形式,就《宪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学习教育,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法律对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法律的底线,加强了对相关基础法律的认识和应用,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甘肃省玉门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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