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是市政府2017年确定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目前这项惠民政策得到了全面执行落实。
2016年,新农合筹资水平由人均530元提高到了600元,个人交费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了150元。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和近年来基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今年,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这件惠民实事,市卫计局及时调整了报销政策,将省、市、县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省、市、县、乡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65%、80%、85%。经过平台测试运行稳定后,从3月10日起开始正式执行。
截止目前,全市住院受益人数达1772人次,住院总费用1492.94万元,报销794.98万元,较政策提高前相比,新农合基金多支付报销医药费37.85万元,人均住院多报销214元,农村群众从中得到了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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