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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湖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3 03:50   文章来源:未知   阅读量: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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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专项斗争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瓜州县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方案》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专项斗争。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斗争,要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1.集中打掉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团伙,挖出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非法敛财的“利益链”;

2.全面排查整治黄赌毒邪等影响农村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预防公共安全风险;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社会土壤”;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的“两委”班子。

三、工作重点

专项斗争中,要始终将依法打击惩治的锋芒指向以下重点对象:

1.新农村建设、能源开发、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的宗族恶势力;

2.利用宗族势力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逞强斗狠、行凶作恶、欺压百姓、抢占市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扰乱公共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

3.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选举,影响操控村级组织协商议事管理,或通过拉拢支持当选进行利益捆绑,利用资源分配制约掌控村民,侵占掠夺集体资源和公共财产,对抗政府的宗族恶势力;

4.利用宗族、宗派势力,裹挟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煽动不法分子堵桥、堵门、堵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5.盘结黑恶势力或为其充当“保护伞”,垄断集体资源,抢占集体和群众土地等财产,牟取非法利益,进行贪污腐败的“小官大贪”、宗族恶势力等;#p#分页标题#e#

6.盘踞运输、物流、集贸市场、工矿企业等行业场所非法经营、抢占货源、强拉强运、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市霸、菜霸、矿霸、砂霸类团伙;

7.插手各类纠纷的“讨账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职业工闹”等黑恶势力团伙;

8.经营赌博、色情等场所,实施组织介绍强迫容留妇女卖淫、参与“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

9.利用邪教、封建迷信等拉拢裹挟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风气、争夺群众、争夺人心,干扰基层民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10.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陈磊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驻乡单位负责人、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党政办、民政办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西湖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五、任务分工

这次专项斗争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驻乡单位、各站所、各村“两委”班子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纪委:负责专项斗争行动的督查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综治办、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斗争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深化开展“送法进村组”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村组干部及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党建办、党政办、民政办:结合站所职能分工,分析研判和掌握各村“两委”班子建设状况,建立村级组织、村干部档案,落实好备案管理制度,发现、处理村“两委”班子中存在的问题,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发现移交基层组织、基层干部涉嫌参与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党政办: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配合综治办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报道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斗争成果,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公众号、微信、微博等,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指证黑恶势力,营造强大的专项斗争舆论氛围。

派出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线索查证和侦查办案,有效依法打击各类黑恶势力、“霸头”和宗族恶势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经济基础和“利益链条”;排查整治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风险。

其他驻乡单位、乡属站所:食药监所、西湖学区、西湖乡中心卫生院、农商银行西湖分行、环城电管站、双塔灌区管理处北干渠灌溉管理所、双塔灌区管理处西湖灌溉渠管理所、财政所、项目办、农业服务中心、安监站、计生办、经管站、扶贫办、统计站、妇联、团委等站所要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发现反映分管领域的涉黑涉恶等案件线索。#p#分页标题#e#

六、方法措施

(一)强化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底数

1.靠实排查责任。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纪委、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民政办、党政办等站所(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包村驻组干部、“两代表”、离(退)休村干部、老党员、妇代组长、驻村律师、综治民政信息员、反邪教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的作用,坚持“滚动式排查、常态化整治”思路,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不漏行业场所“五不漏”的要求,逐村、逐组、逐户、逐人、逐行业场所开展调查摸底,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活动线索。

2.突出排查重点。调查排摸工作要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即突出富裕村、贫困村、城乡结合部、工矿区、集镇、交通要道等重点地区,突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集体土地矿山林产资源分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事项,突出棋牌室、农产品交易场所、采石采砂、食品药品、农家园等重点行业场所,突出刑满释放、前科劣迹、参与邪教、涉嫌经营“黄赌毒”场所以及好勇斗狠、欺行霸市、欺男霸女、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等重点人员。

3.做到全面见底。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实现“四个全面摸清、四个重点掌握”的目标,即从健全基层组织、巩固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护基层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角度,全面摸清村“两委”班子和干部的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重点掌握村干部是否有前科劣迹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宗族势力“代言人”等情况;全面摸清辖区宗族势力活动情况,重点掌握是否存在宗族势力干预村“两委”换届选举、垄断集体资源、盘踞行业市场、欺压居民群众等情况;全面摸清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农产品交易市场、商业门店、出租房等行业场所底数以及内部治安状况,重点掌握是否有黑恶势力、“霸头”等活动情况;全面摸清辖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口、闲散人员现实表现,重点掌握辖区是否有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或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人员。

4.加强信息反馈。各村要及时分类、归口上报调查摸底情况,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建设情况及“两委”班子档案,要分别报党政办、民政办备案;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两委”干部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活动、充当“保护伞”、违反基层民主、侵犯群众利益等情报信息,要上报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反馈乡纪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站所,为依法依纪查处奠定基础。

(二)强化侦查办案,增强打击实效

1.坚持主动出击。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特别是派出所要积极作为,保持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主动出击、追着打、挖着打、穷追不舍的高压状态。要采取公密结合、专群结合、传统与现代结合等手段,广辟信息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基层腐败等问题,要一件不漏地立线、立案调查,坚决一查到底、刨土挖根。专项斗争期间,至少立案调查3-5起“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

2.强化案件办理。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要针对当前农村各类霸痞势力、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隐蔽性、复杂性、多样性特点,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工作,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尤其要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黑恶势力案件线索和犯罪事实查不透不放过,首恶分子和涉案成员打不掉不放过,经济基础和“利益链条”摧不垮不放过,黑恶势力“保护伞”挖不出不放过,确保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打的稳、打得准、打得狠。#p#分页标题#e#

3.实施挂牌督办。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要结合调查摸底,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列出一批重要线索和重点案件,提请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斗争期间,确定一批专案上报县上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要线索、重大案件要成立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专案专人负责制等制度,逐案落实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确保案件快侦快破。乡纪委、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加强侦办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办案质量。乡专项斗争办公室将适时开召开情况汇报会、案情通报会,组织座谈会共同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协调解决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

4.坚持分类处理。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要密切配合,在全面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对涉案人员要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的原则,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分类作出处理,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各种霸痞势力、宗族恶势力首恶分子和骨干成员,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因被煽动、欺骗、裹胁而参加,情节较轻,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检举、揭发、协助抓获首犯的犯罪分子特别是未成年人,要仔细甄别,准确把握,依法从宽处理;对游离于合法与非法“边缘地带”以及大法不犯、违法不断的人员,要围绕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全面收集事实和证据,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予以处理,并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决不能让其长期逍遥法外、危害社会、侵扰群众;对为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代言人”、侵害群众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对情节和后果轻微、违反纪律但不构成犯罪的,要区别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党员和群众等,分别落实不同责任追究措施,严格依纪依规查处。

(三)强化基层组织,夯实执政基础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村要坚持平安建设、法制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同步推进,结合开展专项斗争,乡党委、政府适时召开会议,对村“两委”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拒之门外,防止有劣迹的坏分子把持基层政权。对软弱涣散特别是涉嫌“村霸”、宗族恶势力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两委”班子要进行整顿,对通过“贿选”、“霸选”等不正当手段进入村“两委”班子的要坚决清理,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2.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议事协商,加强村务监督管理,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落实村规民约,推动农村风气好转,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构建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秩序,遏制基层腐败问题,铲除“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邪等问题滋生发展的社会土壤。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正面宣传。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要制定宣传规划,大张旗鼓、深入广泛地宣传打黑除恶政策法规,彰显党和国家铲除黑恶霸痞势力的决心,展示专项斗争成效,向全社会释放打击黑恶霸痞势力的正能量,为专项斗争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力争形成震慑效应,鼓舞群众。

2.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专项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村组干部、社会各界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宗族恶势力以及村“两委”班子、村组干部、涉案人员违法乱纪等问题。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护群众的检举权,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领导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通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信箱,交办和跟踪督办人民群众的举报线索,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p#分页标题#e#

3.注重舆情引导。要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宣传角度、尺度和节奏,高度关注境内外媒体、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舆情评价,加强舆情导控,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歪曲、炒作,制造负面影响。

(五)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1.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坚持集中打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加强涉黑、涉恶、涉霸等基础信息的调查、采集和信息录入,强化信息研判、关联分析、碰撞对比,及时分析研判形势、预判犯罪热点、掌握重点人员活动轨迹和重点行业场所动态,提升情报导侦、主动防控、精确打击能力。

2.建立排查整治机制。结合我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重点行业监管防控、重点环节防范监督等工作机制,做到对黑恶势力先期预防、打早打小,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时效性。

3.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对人、地、物、事、情、组织等基础要素的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和发展蔓延土壤,巩固和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摒弃“无黑可打、无恶可除”的错误认识,纠正“不敢打”、“不愿打”、“不主动打”的消极做法,切实把这次专项斗争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确保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各村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为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切实履行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专项斗争,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精心动员部署。各村要按照省、市、县、乡党委总体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和启动专项斗争。尤其要进一步明确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切实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

(三)统一执法思想。乡纪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特殊性,善于从全局高度、全案角度把握案情,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对每一起案件客观准确定性、严格依法办理。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和准确把握罪与非罪、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严格区分霸占、垄断集体资源与合法承包经营的界限,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一般刑事案件来对待,也要防止为“扩大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处理;既要保护正常承包经营行为,也不放过侵害集体利益、群众利益的非法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合法正常的经济秩序、减少社会对立面。要严格区分“村霸”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确属“村霸”的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作风简单粗暴的村干部,要加强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屡教不改和不符合“两委”班子成员条件的,通过有关程序予以撤换。

(四)把握政策策略。这次专项斗争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敏感性强,涉及范围广,各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要精准把握政策,注重工作策略,讲究方式方法。在强化破案打击的同时,要善于从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好与黑恶势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相关的矛盾纠纷,如干群关系、村务公开、环境污染、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和势力歪曲、炒作和利用。#p#分页标题#e#

(五)强化督导考核。乡综治办和乡专项斗争办公室将对各村、各站所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严格的请示报告、统计报表、专项督查和责任查究制度。从9月25日起,各村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向乡专项斗争办公室上报一次调查摸底、线索查证、案件办理等情况,由综治办统一汇总后报县综治办。乡上将实行周例会、周报告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专项斗争情况汇报会、通报会或分析研判会,对专项斗争总体调度一次,并逐级上报情况。乡上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专项检查督导。对摸排不深、有案不查、工作不力,以及对混入“两委”班子的有问题的干部未及时发现、处理,人民群众仍有反映、有举报的行政村、驻乡单位、乡属站所,将严格按照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采取约谈提醒负责人、责令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强督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包村驻组干部、村组干部、综治信息员等人员的责任。对辖区没有摸排出黑恶势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问题的行政村,要由其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签订“辖区无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问题承诺书”,承诺后群众有反映并核实的,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责任。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全乡专项斗争通报会,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行政村、相关站所进行通报、约谈和督办。

各村专项斗争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请于9月25日前报乡综治办,并严格按照周报告制度,向乡专项斗争办公室上报调查摸底、线索查证、案件办理等情况。2018年3月20日前,向乡综治办专题上报专项斗争总结。

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卢永东: 乡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13893765999

罗 晓: 西湖派出所所长 13893765708

俞生明: 乡司法所长兼综治办副主任18993767501

李小红: 乡综治办干事1813978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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