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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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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永远铭记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大力弘扬烈士精神,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按照酒泉市民政局转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在全县组织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和部署,以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弘扬英烈精神、宣传英烈事迹、开展纪念活动、组织祭扫以及网上祭扫活动为主要内容和形式,力求扩大群众参与,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教育效果,营造褒扬英雄烈士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缅怀纪念活动。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缅怀纪念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祭扫,组织引导群众自发前往烈士纪念设施参观、瞻仰、祭扫;要解放思想,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缅怀祭扫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中华英烈网”和民政网站群的阵地作用,及时高效传播烈士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倡导崇尚英雄烈士、保护英雄烈士的良好风尚。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各乡镇要广泛宣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文明祭扫通告,引导群众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要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广大群众关注“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平台,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清明期间铭记和缅怀烈士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与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平台和传播方式,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内容,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使活动既庄严又生动。

(二)加强领导,确保安全。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的人员较多,时间集中,工作任务重。各乡镇要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高度,做好重点区域祭扫人流交通疏导和防火安全应对工作,同时积极做好祭扫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倡导文明祭扫,参加祭扫的单位和个人要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三)报送信息,营造氛围。各乡镇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转发本活动中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合传播的内容,并将祭扫活动开展情况和有价值的资料(活动图片信息)报送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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