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环解查(扣)字〔2018〕1号
武军:
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我局于2018年1月12日依法对你驾驶的吸污车(车牌号甘F21856)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瓜环查(扣)字〔2018〕1号),因查封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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