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酒泉> 瓜州>>关于开展2018年度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9 13:10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3013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关于开展2018年度殡葬服务单位

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开展2018年度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全县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进行年度检查。

2、灵安殡仪馆。

二、检查内容

1.殡葬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2.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3.殡葬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4.丧葬用品的营销情况;

5.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重点查处内容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

2.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

3.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

4.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

5.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擅自划定公益性公墓的;

7.违规运送遗体的;

8.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从事经营活动的;

9.在殡葬服务场所摆放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的;

10.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操大办丧事活动、超标准建墓立碑的;

11.擅自增加或提高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违反殡葬服务价格政策规定的;

12.变更法人、经营主体名称等信息未及时报备的;

13.其他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殡葬服务单位自查、各乡镇全面检查、县民政局抽查、省市民政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步骤

1.自查准备阶段。由各乡镇及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执法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填写殡葬执法检查登记表、公墓年检登记表,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

2.检查核实阶段。根据自查情况,县民政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殡葬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填写《甘肃省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登记表》,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在《甘肃省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将执法检查相关资料报市民政局。

3.复查阶段。市民政局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对殡仪馆进行复查,对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等单位进行抽查,对复查和抽查单位填写《甘肃省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登记表》,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在《甘肃省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将执法检查报告和执法检查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上报省民政厅。

4.督查。省厅将适时对我县执法情况进行抽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安排。抓好殡葬服务单位执法检查,对于及时纠正处理公墓建设管理经营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墓经营管理行为,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保护土地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公墓监管责任,抽调专门人员抓好检查,将执法检查和年检制度落实到位。

2.严格标准,抓实见效。在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殡葬法规政策,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抓好检查核查。对殡葬服务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3、认真负责,按时上报材料。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乡镇、北大桥公墓、灵安殡仪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情况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县民政局。

联系人:王积兵

联系电话:150971218766

QQ.邮箱:1403812593@qq.com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