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环发〔2018〕72号
瓜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酒环发[2018]16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安排部署,在5月15日前,对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报送我局上网公示,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法人代表、企业地址、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等情况。
2.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填写《甘肃省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审核第一阶段)》,报我局备案。
3.各有关企业要严格依照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委托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5月30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媒体公示材料、《甘肃省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
4.企业具备清洁生产审核条件后,于9月5日前向我局提出初审申请,并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含电子版),初审通过后,报酒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评估。
5.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要在1年内完成中/高费方案并向我局申请验收,通过初步审核后报市环保局进行现场验收。今后,凡通过审核两年仍未完成验收工作的,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再组织验收,应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我局将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或逾期未完成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甘肃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瓜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7日
上一篇 : 关于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工作方案
下一篇 : 开展“五一”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