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酒泉> 瓜州>>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9 17:44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阅读量:5763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瓜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瓜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25份

2018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酒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安办发〔2018〕4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为抓手,狠抓易引发各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打击一批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以及盗采、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厉追究一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三违”行为的企业责任,及时消除一批地下矿山水害、采空区、尾矿库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隐患,切实查处一批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复工复产前验收程序不到等问题,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
1.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未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无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未经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进行建设或运行的行为。
3.盗采矿产资源、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达不到当地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矿山开采行为。
5.井工开采企业仍在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落后设备设施的行为。
6.未限期完成尾矿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进行排尾的行为。
7.其他非法违法建设和运行的行为。

(二)易引发事故的风险和隐患
1.在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方面,未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要求;未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未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的。
2.在防范火灾事故方面,未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到位的。
3.在防范透水事故方面,未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水害防治制度;非煤地下矿山未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未实施超前探放水的。
4.在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方面,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未安装防跑车装置;未按规定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提升罐笼未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
5.在防范冒顶片帮事故方面,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按照设计开采,未及时处理采空区,矿房、矿柱参数不符合要求的。
6.在防范边坡坍塌事故方面,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实现道路上山,“一面墙”开采的。
7.在防治尾矿库溃坝事故方面,未按设计坝体、库容储存和排放尾矿的,以及尾矿库坝体、排洪排水等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8.在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方面,未落实报告制度,非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的。
9.在防汛度汛方面,非煤矿山企业未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未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未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未组织开展防汛度汛应急演练的。
10.在尾矿库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未按 “一库一策”的要求开展综合治理的。
11.在采空区治理方面,存在采空区的地下矿山企业未选择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等方式开展采空区综合治理的;未建立健全并落实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处理生产过程形成的采空区的。
12.在双重预防机制方面,是否创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模式,推进本辖区内的双重预防建设(六位一体:排查、辨识、管理、控制、预警、考评;三化工程: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一核心:遏制重特大事故)。

13.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是否存在“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无证上岗的;是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弄虚作假及每年安全再培训不落实的,是否落实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师傅带徒弟制度。

14.在地质勘探单位方面,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坑探工程的设计方案中未设有安全专篇的;从事地质勘探活动未向县级安监部门报告的。
15.在“三违”方面,未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专项行动的。
16.其他重要风险和事故安全隐患。
(三)长期停产停建矿山
1.企业未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停产停建期间所有不封闭井口未安排专人值守,对停止运营的尾矿库,未落实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的。
2.停产停建非煤矿山未按程序向安监部门报告的。
3.停产停建期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申请延期的。
4.复产复工矿山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5.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
(四)自然保护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

位于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点保护的不可移动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源地、大中型水库等法定禁止或地方政府禁止开采区域内违规违法开采建设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靠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岗位负有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记在心上。凡在整治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重大风险和事故安全隐患,停产停建矿山企业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等突出问题和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严肃查处,该停产整改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由县政府予以关闭。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现状、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和分布以及停产停建矿山状况进行排查梳理,建立档案。结合近年来本辖区非煤矿山领域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监管盲区,以整治非法违法建设运行、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整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各项工作要全程纪实,形成闭环。

(三)狠抓整合升级。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关闭淘汰,鼓励退出机制。有关部门要合理配置矿业权,严防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大矿小开,以及一个采矿证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等无序开采;对复工复产无望和扭亏无望的矿山,要引导企业主动关闭退出;凡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停止办理安全审查或行政许可。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级要充分发挥电视专栏、官方网站、QQ群、微信群的舆论监督和引领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宣传介绍非煤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和新经验,引领推动我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