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发改项发〔2018〕127号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三道沟镇东湖村文化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瓜三政字〔2018〕148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报经县政府研究后,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瓜州县三道沟镇东湖村文化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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