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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旅游局关于申请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9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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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自收到《关于调整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2018]144号)文件,我局对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市旅游局对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公布的目录里有七项不属于县旅游局一级的权力范围,现申请将序号473: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审核转报;序号474: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序号475: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序号476:3A级以下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序号479:向省旅游局申请核发导游证的审核转报;序号480:向省旅游局报送省内导游注册单位变更的审核转报;序号481:变更旅行社、分社经营场所、出资人、法人备案,这七项行政权力取消,同时增加二项其他行政权力:二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相关依据如下:

1.取消序号473: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审核转报;序号475: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序号479:向省旅游局申请核发导游证的审核转报;序号480:向省旅游局报送省内导游注册单位变更的审核转报。受理机构为均为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第三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取消序号474: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

依据【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2000年3月31日 旅发[2000]023号):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旅游局和地(市)级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局在各省、自治区旅游局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三星级(含预备三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并向所在省、自治区旅游局推荐四星级(含预备四星级)饭店。

3.取消序号476:3A级以下旅游景区等级评定。

依据1.【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第十二条 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可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再行授权。

依据2.【规范性文件】《关于下放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职能的通知》甘旅办发【2015】6号, 一、内容和范围:依据省委、省政府《意见》“省级旅游管理部门将3A级旅游景区评定权限下放至市(州)旅游管理部门"、“率先在敦煌市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在A级景区等方面享有市(州)一级的旅游管理权限"的规定,现将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的3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及相关管理工作,授权于14个市(州)和敦煌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4.取消序号481:变更旅行社、分社经营场所、出资人、法人备案。

依据: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旅行社的设立,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增加二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

依据【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2000年3月31日 旅发[2000]023号):非优秀旅游城市的地(市)级旅游局和县级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局在上级旅游局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二星级(含预备二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并向上级旅游局推荐三星级(含预备三星级)饭店。

6.增加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设立社向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三)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没有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服务网点备案后,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旅行社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瓜州县旅游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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