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38亿元,同比增长8%,高于二季度0.3个百分点。按城乡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81亿元,同比增长6.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57亿元,同比增长13.2%。干果类、烟酒类、照相器材类、家具类等零售额保持7%左右的稳定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中,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11.3%、家用电器和音箱器材类零售额增长10.9%、石油制品类零售额增长40.3%,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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