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举报分析
一、概况
2018年第三季度,我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建议共33件。其中,投诉20件,占受理总量60.7%;举报11件,占受理总量的33.3% ;建议2件,占受理总量的6%。详见下图:
二、投诉举报建议情况分析
2018年第三季度,我局12315共受理投诉20件,其中商品质量类投诉5件,占投诉总量的25%;服务类投诉9件,占投诉总量的45%;违规广告类投诉4件,占投诉总量的20%;其他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10%。受理举报11件,其中违规广告类举报2件,占举报总量的18.2%;商品质量类举报4件,占举报总量的36.3%;侵犯知识产权类举报3件,占举报总量的27.3%;其他类举报2件,占举报总量的18.2%。受理建议共2件,为改进服务方式和检查商标侵权建议。
(一)投诉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我局受理的投诉中,数量排名前3位的为商品质量、违规广告、商品合同类投诉。详见下表:
(二)举报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我局12315共受理举报11件,数量排名第一的为商品质量类举报。详见下表:
(三)建议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我局12315共受理建议2件,为改进服务态度类建议和建议查处商标侵权类商品。
三、总体特点
本季度商品质量类和服务类投诉、举报各9件,位居第一。商品质量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涉嫌销售假劣服装,我局已分别进行立案调查;二是消费者购卖的汽车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为消费者退换货;三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货实不符,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为消费者换货。服务类投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商家不履行承诺,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督促商家履行原承诺;二是购房后商家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房屋,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退还预付款;三是商家提供快递服务将货物发错至其他地方,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还快递费并赔偿货款。
四、热点分析
(一)售后服务。主要问题:汽车因存在缺陷厂家进行召回,但是4s店要求消费者自己将车开往4s店,而消费者认为由于距离4s店路程远,自己开着缺陷汽车长途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故而希望4s店来人将车召回。经我局执法人员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由经销商和4s店对该问题车辆实行召回,解决相关隐患问题,并协商给予消费者适当补偿。
(二)违规广告。主要问题:商家在网站上发布的枸杞、苁蓉、锁阳等广告中使用疾病治疗功能用语进行宣传。我局已责令商家删除其违规广告内容,并向消费者道歉、赔偿损失。
(三)销售服务。主要问题: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等价值较高的货品,其监护人要求退货时商家拒绝。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为消费者进行了退货。
上一篇 : “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下一篇 : 瓜州县安监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