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7:省第四环保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第7项“瓜州县西域阳光食品锅炉2017年被查封,不明确是否准备重新开始生产,改造未完成”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局
整改目标:完成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25吨燃煤锅炉脱硫改造任务,确保达标排放。
完成情况: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于2008年建成并投产,现有日处理番茄750吨和400吨生产线各一条,配套一台25蒸吨燃煤蒸汽锅炉。因其原有的麻石水浴除尘器处理效果不能满足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县环保局于2017年对其进行了查封,并断电。今年4月,该公司委托新乡市华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完成了生产锅炉脱硫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5月份完成了平面布置图的规划和工艺图的设计,6月份对系统相关设备进行采购并进行土建工作。项目于7月份开始制作安装,8月上旬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于8月22日开展了自行监测,9月份,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锅炉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改造后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0日
受理部门:瓜州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5510477
联系地址:瓜州县县府大道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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