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22: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缓慢。
责任单位:农牧局
督导单位:市农牧局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人员:魏晓春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
完成情况:
1.禁养区划定情况。我局于2017年8月开始联系相关单位收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需要的相关资料,并按照农业部和环保部制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起草编制了《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于2018年4月20日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根据会议要求,需要对方案进行重新划定并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核定边界,我局联系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第四地质矿产勘察院对《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重新编制并绘制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布图,四勘院于2018年5月14日—5月26日对瓜州县行政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于6月18日完成了《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初稿并按照要求绘制了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布图,后又经过征求意见和召开讨论会后,将划定方案进行了修改,于8月23日报县政府研究后,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瓜政发〔2018〕195号),明确了禁养区范围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
2.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搬迁情况。根据《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我局组织人员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了摸底排查,确定了1个需要关停搬迁的规模养殖场,目前已起草完成《瓜州县瓜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已印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对各乡镇下发了搬迁预通知,进一步核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情况,对已关闭或未达到养殖规模的将进行签订监管协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将按照关闭搬迁方案中责任分工,尽快落实好相关工作,加快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瓜州县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14日
受理部门:瓜州县农牧局
联系电话:0937-5521665
联系地址:瓜州县渊泉镇榆林南路2号
瓜州县农牧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