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肃北县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牧民经济补偿工作,全年共救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只、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只, 斑头雁、白鹭等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30多只,并为34起由于陆生保护野生动物袭击造成财产损失的牧农民发放补偿资金19.6万余元。
肃北台记者 祖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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