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肃北县召开城镇居民和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听证会。
会上宣读了《肃北县城镇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
县住建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供排水站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巴音社区代表、紫亭社区代表、个体户代表、居民代表、法律顾问等共22名听证代表围绕方案,分别从不同方面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一致同意阶梯水价实施方案。
据了解,《肃北县城镇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将于6月1号开始实施。届时,城镇家庭以每户3人计算,按年度用水量将家庭全年用水划为三挡,水价分档递增。第一档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2.15元;用水量在121到180立方米的划为第二档,综合水价每立方3.15元,用水量超过180立方以上,综合水价将达到4.18元每立方米。家庭人口超过三人的,每增加一人,家庭各档水量增加40立方米。城市非居民用水以各行业用户用水量的平均值为基准水量,实行定额管理,每五年调整一次基准水量,综合水价为每立方6.15元,超过定额水量的部分依照相应标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肃北台记者 澈力格尔(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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