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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10-28 02:56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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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增强统计工作者和调查对象普法效果,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酒泉市统计局于《2019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点》的通知精神,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促落实,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履行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2.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局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年度统计法律知识考试等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机关每周学习阵地,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开辟法律学习园区待多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干部集中学习职工自觉学法。做到安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五到位”,增强普法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班子成员集体学法4次以上,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2次以上。

3.切实抓好“关键少数”人员学法用法全力推动《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加强对党政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组织部门、宣传部、党员服务中心、普法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政协法制讲座、党员服务中心主体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4.突出抓好政府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政府部门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通过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治报告、网上在线学习、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活动。要大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自觉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讲真话、报实数,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5.重点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列入必讲内容,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紧抓普查、专项调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重要性、统计违法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6.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作为应尽职责,在统计执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监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和统计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

二、扎实推进统计“七五”普法工作

7.靠实统计“七五”普法责任。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落实的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确保“七五”普法年度工作有序开展。

8.落实统计“七五”普法任务。今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落实统计“七五”普法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稳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进程,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9.明确培训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行政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10.举办学习培训班。争取与县委党校举办一期统计法律培训班,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全县学法用法及考试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的资格培训考试,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案卷评查技能。举办全县统计系统法律知识暨业务知识培训班讲授统计执法检查有关规定、方法与技巧等执法办案相关知识,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专业素质。

四、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1.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做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 “12.4”全国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纪念宣传活动,全年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

12.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目标,有针对性开展统计普法工作。首先做好系统内普法,对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重点进行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系统外普法,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重点进行统计法治培训,开展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的宣传教育,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进行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宣传教育,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

13.深化统计“法律八进”活动。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众影响力。

14.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建好用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加强统计网站、统计微信等统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增加信息量,提高针对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注重依托统计内外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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