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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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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基一〔2019〕12号)、酒泉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酒教字〔2019〕360号)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加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逐步构建各级人民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理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二、工作目标

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制定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 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减少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严禁课程表与实际执行不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3. 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4. 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作业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禁止组织、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使用未经教育局备案的学习类app或其他付费软件,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5. 积极推进课后服务。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适时启动开展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合理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等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6. 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正确,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志愿公益服务。鼓励同学间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7. 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当在培训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培训机构必须诚信经营,严禁采用物质诱惑、虚构名校名师或外籍教师授课等虚假宣传招生,严禁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严禁超标培训,对于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等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培训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授课进度、授课时间等要在县教育局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给学生留家庭作业。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作为机构培训成绩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违规开展上述培训的机构,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8. 严格教师聘用。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教授科目须相符,并在机构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三)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

9. 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第一个环节。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天性和个体差异,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树立“先成人、再成才”的理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10. 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平时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勤奋学习,开朗自信,乐观向上;教育孩子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勇于面对、努力克服;帮助孩子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动力;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时告诉家长,主动寻求帮助。

11. 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按时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

12. 建立科学的办学评价机制。全面落实酒泉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施等级加评语的学生综合评价方式。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13. 严格活动竞赛管理。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教育局要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4. 规范培训机构监管。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从办学资质、场地安全、教师资格、收费行为、培训内容、广告宣传等方面着手,对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5.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并完善实施规则。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强化高考育人导向,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和高考命题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学、考相一致。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加强情境设计,杜绝偏题怪题,注重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克服命题结构固化和学生机械刷题的倾向,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6.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设立减负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减负工作举报电话:0937-5522109。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17.开展减负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从2019年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通过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中小学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18.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各部门要根据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瓜州县教育局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瓜州县公安局

瓜州县民政局瓜州县财政局瓜州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瓜州县市场监管局 瓜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瓜州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6月27日

瓜州县教育局2019年6月27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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