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湖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西湖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西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9年7月26日印制
打印:郭蕊校对:柴兵共印10份
西湖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
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做好建国7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场所和整治要求
主要围绕“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彩钢板建筑、幼儿园、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以下9类突出风险: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一是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二是幼儿园、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施工工地办公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三是现有高层建筑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四是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五是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一是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二是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三是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四是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五是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一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三是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四是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二是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一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二是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三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四是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一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二是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三是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四是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五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一是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二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三是消防警务室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是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二是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三是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防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和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二是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工作措施和时限
(一)层层组织约谈,分类进行培训。5月20日前,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主要负责人和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进行约谈,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分类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单位自查自改,公开承诺安全。5月底前,督促各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镇安监站。
(三)行业交叉互查,座谈推进整改。;7月底前,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镇安监站;8月底前,针对突出风险,由安监站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法检查,跟踪服务指导。镇安监站要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加强执法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挂牌督办。
(五)单位自防自救,基层全面参与。5月底前,督促各村成立由村组干部、巡防队员等组成的消防安全巡查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同步开展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七)突出重点防范,深化专项治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兰洽会”、“文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组织对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八)广泛宣传提示,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防火宣传提示和公益性宣传。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向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重点人群推送专项行动提示信息。
四、职责分工
(一)镇安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开展检查。镇上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要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二)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充分履行条、线结合的监管职责,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
派出所:重点排查“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
项目办: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消防通道违规堵、占问题等突出风险。
安监站:重点排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宗教活动等场所,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三)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对自查自改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电力、通信、邮政等重点单位要全面排查电力设施、通信大楼、快递物流等单位场所,集中整治重点部位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设施缺失等突出风险。各单位要主动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培训员工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
(四)村民委员会:负责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村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镇安监站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落实。各村、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将纳入2019年镇政府对各村、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镇安监站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活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单位自查对照表
附件1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已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转向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单位自查对照表(见背面),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问题
1.
2.
3.
4.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2
单位自查对照表
类别 | 内容 |
建筑情况 |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3.室内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建筑外墙立面设置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阻碍、遮挡排烟口等防排烟设施、是否影响火灾射水扑救。 |
消防设施 |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
消防管理 |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推进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均持证上岗,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人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
其他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他需要单位自查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