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促进我县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拟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第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条件及程序
申报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应符合《甘肃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标准,且必须从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按照第十条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另家庭农场未录入名录系统的、同时注册登记有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的不得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第一批省级示范农场监测对象及程序
监测对象为2017年认定的3家省级示范农场(腰站子镇的瓜州县农升家庭农场、南岔镇的瓜州县南岔镇金鹏家庭农场、锁阳城镇的瓜州县锁阳城镇杨喜红家庭农场)。填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监测表》,由所在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对监测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核查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提出监测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监测不合格的农场名单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发文予以取消。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将真正符合条件、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推荐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9年8月19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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