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瓜州县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责组工作实施方案》(瓜政办发〔2019〕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县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减证便民持续推进,工作任务更加具体,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创业渠道更加畅通。
二、清理范围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二)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事项。
(三)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事项,
(四)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事项。
(五)能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办理的事项。
(六)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事项。
(七)业务系统已设定需要提供不必要证件、合同、资料等进行核验的事项。对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要逐项列明用途、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在2019年4月清理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再次认真梳理,杜绝证明事项明减暗增,更加畅通群众办事创业渠道,巩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果。并于8月23日(星期五)前将取消事项清单和保留事项清单(含电子版与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并报送至县司法局。联系人:黄瑞
联系方式:5947982qq:197839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