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稳妥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全县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根据《瓜州县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县通过家庭农场自愿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现认定瓜州县龚常国家庭农场等18家家庭农场为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4]170号)精神,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服务和扶持力度,以示范家庭农场创建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被认定为县级示范性的家庭农场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经营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