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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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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三政发〔2019〕177号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站所,驻镇各关单位:

现将《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道沟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三道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9年8月20日印发

打印:赵莉莎校对:赵强共印15份

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全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2019年在全镇行政执法站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省市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行政执法站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在全镇各行政执法站所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明确公示职责。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明确站所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全面公示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2019年8月25日前

2.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落实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行政执法站所按照全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于每年1月15日前在“水韵三道沟”微信平台公开本站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相关数据,报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司法所。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建立信息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

3.加强事前公开。全面公开基本执法信息,全面梳理并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公示执法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善并公开本站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4.规范事中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严格履行告知程序,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完整公示窗口信息,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机关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推动事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水韵三道沟”微信平台公布行政执法决定,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建立公示内容审查机制,由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发布和更新,专人负责审查和监督。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统一平台公示。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依托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和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7.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各行政执法站所要按照全省各系统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指引,规范统一本系统执法文书格式和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做好音像记录。音像记录是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各行政执法站所要建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逐一列明哪些事项、哪些环节需要采取音像记录;根据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及音像数据使用管理制度,对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规范;加强执法音响设备管理,对执法记录设备配备、领取、佩带、开始记录、结束记录、归还等环节进行详细规定;结合本镇本站所执法实际,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 年8月30 日前建立完善音像记录配套制度

9.做好音像与文字记录衔接。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在调查与取证环节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的,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重点做好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 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完整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发挥记录作用。要加强执法记录信息精细化管理,整合 执法记录信息,形成贯穿执法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行政诉讼、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2.确定法制审核机构。司法所具体负责本镇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站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13.制定完善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司法所结合本镇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和需要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列入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清单修订工作

14.规范法制审核流程。司法所要确定和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制定(修订)法制审核流程

15.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各行政执法站所要全面开展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细化制定与完善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要认真审核自由裁量权运用情况,减少和杜绝“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现象,确保执法站所对同类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修订完成

16.严格法制审核标准。司法所要注重从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事实是否清楚、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正当、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并移送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入审核。司法所完成审核后,要根据不同情形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站所要对司法所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站所要为司法所留出足够时间,确保执法办案与法制审核总时间不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落实法制审核责任。行政执法站所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司法所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站所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法制审核力量,使审核人员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司法所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镇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解决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问题,要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确定本镇法制审核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县司法局备案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9.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各行政执法站所要及时准确公示执 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统一规范的执法数据标准,明确执法信息共享的种类、范围、流程和使用方式,促进执法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 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通过提前预警、监测、研判,及时发现解决镇政府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

责任单位: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跨地区、跨站所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已建设并使用的有关执法信息系统要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

责任站所:司法所、安监站、食药监所、道管所、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发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20日-8月25日)。各行政执法站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吃透各项政策精神。

(二)健全制度阶段(2019年8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站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编辑形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包括:三项制度,即本站所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四类文本,即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可按照省直部门统一时间安排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五个清单,即《执法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30日-10月15日)。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8月底,镇司法所会同镇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镇各行政执法站所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20日前)。各行政执法站所要完成“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向镇司法所报送书面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行政执法站所要高度重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并成立由司法所、食药监等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加大宣传培训。各行政执法站所要大力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严格督查考核。2019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保障行政执法站所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列入镇财政予以保障。

(五)强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免于执法资格考试。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附件: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三道沟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张利辉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鹿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杨鹏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杨生虎镇道管所副所长

吴延虎镇综治中心主任

张雷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胜男镇社发办主任

杨丽欣镇卫健办主任

赵强镇司法助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负责对推进“三项制度”具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安排及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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