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共渊泉镇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权的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7.加强镇党委自身队伍建设。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渊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审查和批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听取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镇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5.根据镇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和民政工作实施计划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调查,联系代表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三)渊泉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城镇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加强基层民主,促进社区和谐。加强党对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6.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镇为二类乡镇,镇党政内设机构设4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事业单位设5个,分别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安监站。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2018年县财政拨款共计17034942.7元,其他收入50736元,合计本年收入17085678.7元。基本收入: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7600元,行政运行经费6716430.74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3170048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运转经费5316140元。其他民政事务支出56400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2482.28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471.25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6306.8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01.68元,行政单位医疗26523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0459.36元,住房公积金544613元。项目收入:市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450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8405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400000元。其他资金:樊克科诉讼案件补偿经费50736元。
本年支出合计18291275.74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474613.15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行政运行工会经费,结转结余2795元,代表工作经费,结转结余17510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结转结余44922.19元,城乡环境卫生人员经费结转结余152705.33元。项目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结转结余14725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转结余109430.63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31300元,占预算70000元的44.71%;较上年减少15741.64元,下降33.46%。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元,占预算40000元的4%。比2017年减少了3410元,下降68.06 %, 全年公务接待5批次,35人。主要是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元,占预算0元的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700元,占预算50000元的59.4%,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7493.39元,比2017年减少3995469.23元,降低65.68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度我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7200元。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3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专用车。
四、附表
决算信息公开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