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河东镇人民政府向我局报送了关于办理河东镇双泉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我局对该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河东镇双泉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拟选位置:桥湾片区,312国道南侧,桥马公路东侧
项目建设单位:河东镇人民政府
拟用地面积
河东镇双泉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桥湾片区,312国道南侧,桥马公路东侧,占地面积434.2平方米。
拟建设规模及内容
河东镇双泉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新建2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瓜州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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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