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乡中心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6日起,对你校组织实施的梁湖乡中心小学教学楼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工程造价审核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确定由陕西明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实施。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长: 朱继兵(固定资产投资股副股长)
审计成员: 杨海涛(廉政监督员)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
工作纪律
2.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
瓜州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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