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酒泉> 瓜州>>瓜州县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瓜州县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17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在充分落实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22条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做到疫情防控与工业企业复工“两手抓”“两不误”,帮助全县工业企业坚定信心,实现有序复工复产,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格监督检查,强化疫情防控

1.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要按照“属地”“行业”“企业”三个层次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柳园镇及其他乡镇要全面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对企业疫情防控隐患和漏洞加强排查。各企业是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运作特点和内部管理制度,把防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车间和班组,分级负责。(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及其他乡镇)

2.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报备。各工业企业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原则,通过制定疫情防控设施物资保障使用办法、降低工作场所人流密度办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人员流动信息卡等措施办法,分类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健全落实工作场所人员防护制度,按属地原则报备柳园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各乡镇初审后,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方可复工复产。审核备案要利用网上或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做到快捷高效。(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3.认真做好返岗信息登记。要督导工业企业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入输出地的衔接,分类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掌握员工返岗前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一人一档、全员登记,降低员工带病返岗风险。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异常症状的,要就地隔离,并送至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要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

4.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企业复工复产后,各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发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送往定点医院检查。要根据企业岗位特点,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弹性工作等制度,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对职工用餐引导采取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并确保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及其他乡镇)

二、科学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5.保主保重合理安排复产计划。县内疫情防控、能源供应、涉农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工业企业,要在保障疫情防控条件下立即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其他企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前提下,可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及其他乡镇)

6.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督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充分发掘自身产能优势和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发挥生产潜能,优先保障重点医疗应急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督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善供需对接机制,组织开展产业链协作,保障重点物资生产。积极推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企业复产稳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投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

7.支持基础设施等保障性项目开工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对工业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性项目的手续办理和开工审核。特别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固废处理、蒸汽等项目,要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审批、切实做到快捷、高效。(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

8.支持物流等三产服务业快速复工复产。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要鼓励涉及企业产品销售、原材料购进和中间环节采购需求的相关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运行顺畅,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复工复产,要特事特办,通过网络、微信、钉钉等平台,落实快捷审批。(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柳园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

三、帮扶企业达产达标

9.指导企业调整经营模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平台资源,帮助企业搜集供需信息,引导企业制作app小程序,开通网络交流销售平台,完成企业线上线下一体的经营网络,增加企业购销渠道,保障企业复产稳产。(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柳园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局,市场监督局)

10.督导企业加快环境问题整改。对因环保设施不健全、“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等停产的企业,要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照整改方案加快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尽快达到生产要求,实现复工复产;对已建成未验收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进度,帮助企业尽快通过验收,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生产;对新建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要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尽快补齐环评手续,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建设;对存在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要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企业限产停产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一刀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责任单位:柳园镇、工业园区管委会)

11.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复产。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六个一律”,即: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作业,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健全制度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工复产,并及时报告复工复产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至少提前一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企业从业人员一律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一律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个全覆盖”(安全培训到人、隐患排查到位、治理整顿到底)、“三个一”(一个问题清单、一套整治措施、一次暗访抽查)要求,抓好经常性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重大隐患不消除绝不开工复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绝不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应急局(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12.协调配置资源帮助企业复产稳产。对因矿权延续手续办理缓慢,造成原料供应不足停减产的企业,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矿权手续,对矿权手续办理受阻的原因认真分析,制定帮扶措施,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在矿业权审批等环节上加快进度,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自然资源、林草部门要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对矿权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85号)扣除式退出条件的,根据省政府确认和公布的自然保护区勘界结果,指导矿业权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

13.落实互保共建帮助企业增加销售。对本县工业企业暂时缺乏订单,销售不畅的,在产品品质稳定,价格合理的前提下,县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组织县域重大项目实施单位与生产企业进行供需对接,分行业组织供需对接会、推介会,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保障企业产品在本县得到优先使用。(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14.帮助因缺乏订单停减产企业复产稳产。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汇报沟通,对产品具有竞争优势,暂时市场销路不畅,缺乏生产订单的企业,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合作平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对接交换供需信息,组织企业到市内、省内项目单位上门走访,召开推介会、洽谈会,积极为供需双方合作牵线搭桥,帮助企业打开销路增加订单。(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四、优质服务激励企业复工复产

15.全面落实惠企相关政策。扎实落实国家和省、市近期密集出台的一系列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的惠企政策,每项政策涉及的职能部门要制定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确保惠企政策的落实效率和效果。(牵头单位: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6.强化“一企一策”帮扶。严格落实“5+2”网格化保障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求,在摸清企业具体困难情况下,聚焦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运营中的愿望诉求,整合服务资源,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制定“一企一策”,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本级解决不了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跟进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7.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密切监测煤电油气要素供应形势,指导督促辖区内城市燃气企业做好气源组织,全力确保生活生产用气。密切关注供热企业用煤耗存情况,协调确保煤源供应渠道和运输通畅。落实省、市工信部门《关于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各级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重点医疗机构、市政设施、重要电力用户等用电保障。通过企业自产、外部采购、市县统筹、申请省级支持,帮助企业解决防护消杀用品短缺问题,保证防疫需要。(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卫健局)

18.规范企业通关流程。在最大能力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规范企业职工返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通关流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提供通行证式样,简化办理流程,落实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快捷通行政策。对企业职工返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在市内跨县运输(通行)的,企业要出具证明,写明运输路线、人员信息和健康状况,由企业所在地监管机构核验背书盖章,途经路线交通检疫点在证明查验、人员体检合格后予以放行。对企业产品向市外运输的,企业应提前了解送达地通关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企业县外返岗职工和县外运入物资的通关,应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人员隔离观察防控措施。(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9.加强对企业的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引导各企业融合技术力量,优化资源配置,互帮互促、报团取暖、共度难关。帮助企业发布用工需求信息,解决临时用工困难。对受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可向县司法局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司法局审核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出具证明。(牵头单位:人社局、司法局、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及各乡镇)

20.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柳沟园区项目攻坚组)

21.加大清欠力度。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乡镇、部门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上半年清偿一半以上。有条件清偿的欠款和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欠款上半年“清零”,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年底应清尽清。(牵头单位: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统筹协调保障复工复产

22.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3.靠实目标责任。为完成既定目标,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工复产任务确定为到2月底达到85%以上,到3月底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到3月底复产率达到80%以上;新续建工业项目到3月底开工率60%以上,上半年开工率85%以上。各相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标企业开工复产预期目标,督促开工复产计划进度滞后的企业加快复产进度,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24.定期反馈工作进度。落实调度机制,实施监测预警制度,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柳园镇及其他有关乡镇自文件下发后要每日向县工信局上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全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影响工业经济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或潜在风险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通过县级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避免出现新的停产减产。(牵头单位:工信局、统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柳园镇)

附件:1.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2.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