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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2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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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酒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要求,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压实防控工作责任,确保民政系统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维护全县民政系统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防控应急预案,

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与处置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协调联动。加强与疫情防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相应的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民政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组 长:肖红莲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成元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菊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占斌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办主任

祁 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民管局局长

王淑红 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见 会 县核对中心主任

魏鸿雁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占伟 县民政局项目办干部

王爱娟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干部

王积兵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干部

庞晓颖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干部

尚 琼 县民政局会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预防控制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 张 菊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魏鸿雁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杨文雯 县民政局办公室干部

尚 琼 县民政局会计

职责:负责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制

定、监督落实、汇报总结等。

(二)村(居)委会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组

组 长: 张 菊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庞晓颖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干部

职责:指导民政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村(居)委会充分发挥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防输入、防蔓延、防输出”的疫情防控目标。

(三)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

组 长:张 菊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赵占斌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办主任

王淑红 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王爱娟 县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干部

王琳花 县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干部

郭丽蓉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干部

乔 伟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完善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的培训工作。

(四)殡葬服务及应急处置指导组

组 长:肖红莲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成元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见 会 县核对中心主任

王积兵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干部

李占伟 县民政局项目办干部

吕亚波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干部

乔 伟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做好殡仪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培训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患病死亡人员安葬遗体处置工作;负责民政领域内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五)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组

组 长:谢成元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祁 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民管局局长

成 员:尚 琼 县民政局会计

李 婷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干部

翟 艳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干部

张 晴 县民政局办公室干部

职 责: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禁止没有募集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社会捐助;做好社会捐助相关政策宣传。

四、应急防控和处置预案

(一)村(居)委会群防群治

——加强往来人员管控。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指导村(居)委会按照入网入格入家庭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一是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全面摸排,逐一进行登记,依法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二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加强外来人员健康监测,及时跟踪观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和民政局报告。三是广泛张贴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对辖区内来自疫区的人员进行警示,并要求到村(社区)卫生机构登记,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全力预防疫情发生。一是指导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尽量不得与重点区域的人员往来。二是非必须不组织开展集中性活动,避免群众大规模聚集。三是鼓励群众对疫情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及时向乡镇政府和民政局报告。四是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疫情的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效落实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无缝衔接。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环境专项整治,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做到环境整治入网入格入家庭。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一封信”、qq群、微信群、宣传栏、广播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情况,发布健康提示,防止引发恐慌情绪。

——落实报告反馈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将疫情防控有关情况报民政局。

(二)民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准备工作。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必须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用房。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急人员一律做到“三穿戴”:戴口罩、 戴手套、穿白大褂。应急隔离室必须储备体温计、消毒剂、口罩、手套、毛巾、生理盐水等物资。

——处置流程。发现发烧、咳嗽病人→立即向局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立即将病人护送至应急隔离室→拔打120紧急救护,送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对密切接触者立即护送至应急隔离室→对有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送医或医学观察一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服务机构秩序,绝不允许机构内人员擅自离院、机构外人员随意进入。

——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民政服务机构及时通知服务对象本人及亲属,在疫情不稳定期间,不得进行探望。及时做好入住对象的思想工作,疫情不稳定期间不得外出。禁止外出期间,机构可安排专人外出代办相关事宜,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机构工作人员上班时,务必在院内指定区域接受检查。

(三)疫情死亡人员遗体处置

——处置流程。接到死亡报告→协助殡葬服务机构做好遗体处理准备→县疾控部门组织对患者遗体进行消毒封存和卫生处理→患者家属、医院与殡仪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死亡证明、遗体交接、同意火化等手续,填写遗体交接单,并由疾控部门注明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疾控部门医务人员按照疾病防护要求对遗体接运等人员进行防护→殡仪馆安排专门司机及殡仪车辆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并按疾控部门指定路线转运到殡仪车上→遗体火化或安葬。火葬遗体:根据疾控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必须火葬的由民政部门协调就近的火葬单位实行火化处理→火化结束后,由殡仪服务人员捡拾骨灰,交死亡人员家属取走安葬。土葬遗体:由殡仪车直接运送至公墓区→进行深埋安葬和卫生处理→殡仪馆出具相关证明→疾控中心对殡仪馆转运车辆、遗体停留区域进行清理消毒,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预防措施。遗体接运,火化(安葬)避开高峰期。殡仪馆按规定建立遗体处置档案,做好相关信息记录与保存工作。疾控中心安排专业车辆和医务人员跟随,全程指导做好防疫防护工作。

(四)社会捐助指导监督

——规范捐助活动发起。依据《慈善法》,民政局指导监督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并进行备案,及时发布募捐方案,公开募捐信息;畅通捐赠渠道,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捐助活动过程。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合法有序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监督慈善组织做好捐助资金、物资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规范捐助活动款物分配。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做好捐赠款物的调配、使用等工作。对于开展定向募捐的,要督促慈善组织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监管保障措施。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公众媒体对捐助活动进行监督,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鉴于此次公共卫生事件的特殊性,一般不现场组织社会捐助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

五、工作要求

1.民政系统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依据本《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预防和处置有序开展,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领导小组和“一办四组”要各尽其责,靠实责任,组成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应急联络畅通。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监督落实,对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报领导小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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