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概括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4.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5.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6.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平安创建,协调处理全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四)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铁路护路队及巡查大队的管理和教育;指导辖区做好对铁路沿线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协调处置涉路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
(六)组织协调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八)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县委政法委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股、维护稳定工作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股。共有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现有在职职工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人),财政全额供给的行政单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县委政法委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其他事业单位
县委政法委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瓜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
部门收支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40.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13.4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维护稳定工作经费投入比例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56万元,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相应地,部门预算支出安排440.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13.47万元,增长3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0.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
1.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56万元,与2019年157.09万元相比增长113.47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我委2020年度新增工作人员7名,各项基本支出预算数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70万元(含非税),与2019年170万元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所有项目都是保留项目。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440.56万元,与2019年327.09万元相比,增长113.4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增加维稳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等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69万元,与2019年292.08万元相比,增长85.6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增加维稳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等项目。
教育支出1.72万元,与2019年0万元相比,增长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培训费是按工资额提取的,是2020年预算新增加的项目,2019年没有此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3万元,与2019年15.16万元相比,增长9.17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纳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7.29万元,与2019年7.94万元相比,增长9.3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新增7名工作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19.53万元,与2019年11.9万元相比,增长7.6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新增7名工作人员。
(二)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境费用产生。
2.公务接待费2.99万元, 比2019年减少8.8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预计接待38批次,26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比2019年增长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公车改革统一在机关事务局编制,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编制。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5.培训费1.19万元,比2019年减少3.5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工资总额计提培训费。
6.会议费0.8万元,比2019年减少24.44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
7.机关运行费206.35万元,比2019年增长22.7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新增7名工作人员。
(三)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不涉及非税收入项目,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对6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70万元,具体项目是:政法、综治、防范处理邪教、见义勇为基金、社会管理、特需经费、法学会等工作经费50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万元;信息员经费2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35万元;维稳工作经费5万元;维稳经费50万元,(所有项目名称和金额)。我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核定“三公”经费预算6.9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境费用产生。
2.公务接待费2.99万元, 比2019年减少8.8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预计接待38批次,26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比2019年增加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公车改革统一在机关事务局编制,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编制。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80.65万元,本年新增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个),价值22.1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附件:中共瓜州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共瓜州县委政法委员会绩效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