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案件质量关,是审理工作最基本的职责要求,肃州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执纪审理工作。
一是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在案件审理中突出审核重点,始终把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推行了案件审理责任制,确立“谁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二是立足工作职能,严把审核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强化对证据的审核,探索建立案件退查补查机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和审核事项,按规定退回审查调查部门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保障了案件质量。截至目前,肃州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案件23件,审结21件,退回审查调查部门补充调查2件,处分22人。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指导。肃州区纪委注重对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一方面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交流;另一方面,利用抽调办案的契机,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提高了抽调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
(李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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