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评估现场检查技术要点,规模养殖场(户)必须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粪污还田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近日,县畜牧兽医局安排2名技术人员,利用2周时间,对全县在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直联直报系统内备案的38个规模养殖场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对照粪污产出表,测算每月、每年所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指导各规模养殖场积极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提升养殖水平,减少畜禽粪污产生量。对所产生的畜禽粪污在销售时要与种植企业签订畜禽粪污利用协议,以保证种植企业(合作社、户)在使用时,能够使用到发酵处理好的粪污,防止未处理好的畜禽粪污直接用于土地施肥,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
此项工作的开展,减少了畜禽粪污对环境和土壤造成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了规模养殖场(户)对畜禽粪污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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