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强化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金塔县“三落实三到位”,有序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一是落实供养标准,资金发放到位。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我县严格落实救助资金发放制度,确保每月10日前救助资金全部发放至困难群众个人账户,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高特困供养标准,2020年,将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696元/人/月提高到766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分散标准由519元/人/月提高到564元/人/月。5月上旬已将13.26万元提标资金全部发放到户,提标工作全面完成。止目前,共为全县为528户540名特困人员发放1-7月救助资金308.98万元。
二是落实责任担当,主动救助到位。建立领导干部包挂乡镇工作制度,每月定期下乡入户,依托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镇村干部、民政协理员及村民小组长作用,开展救助对象摸排,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主动告知并协助申报特困供养待遇,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救助。止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46名特困人员落实了特困供养待遇,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是落实供养需求,监管照护到位。加强对承担照护服务养老机构的有效监管,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监督体系,扎实做好“三个一”服务,推动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环境卫生、生活条件、精神面貌得到有效改善提升,切实解决视觉贫困问题。止目前,已开展照护服务7轮次。同时,指导督促各乡镇定期走访探视,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调查需求,详细掌握基本情况,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鼓励动员其入住养老机构院集中供养;对精神残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动员其积极入住精神福利机构进行治疗。止目前已有4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8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分别入住酒泉神康医院和酒泉中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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