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制度,我县于2017年4月1日停止征收。
近年来,我县陆续对符合返退条件的项目返退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但仍有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3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酒政发(2013)1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申请返退。请各有关建设单位自公告发布7日内,到瓜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返退。逾期未办理者,将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不予返退,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才军 联系电话:18993705959
联系地址:甘肃省瓜州县县府大道64号(瓜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未申请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设单位名单
附件:
未申请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设单位名单
1.三峡新能源酒泉有限公司
2.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泉石油分公司
3.嘉峪关西部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酒泉市金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6.瓜州县宇阳娱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甘肃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8.中广核甘肃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9.甘肃省国营小宛农场
10.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11. 瓜州交运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12. 瓜州县元通农副产品批发贸易有限公司
13. 瓜州县宏达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14. 瓜州县银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5.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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