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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怎么还?

发布时间:2020-08-05   文章来源:敦煌市沙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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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本都是朋友,出于信任,我才给他借钱的,没想到他一拖再拖,这个朋友还怎么做!”谢某对敦煌市沙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愤愤说道。

据悉,谢某与李某原本是朋友。李某因做生意周转不开,在2020年1月,先后向谢某借款45000余元,并口头承诺会在年内每月分次还清。谢某鉴于与李某的朋友关系,对其十分信任,便同意了李某要求,只要求其出具欠条,但未注明还款时限及还款方式。眼看着时间过半,李某却未按承诺还款,谢某多次向其催收,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谢某无奈之下来到沙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案件调解过程,李某对欠谢某45000元钱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其向调解员说道“我又不是不给钱,只是经济紧张,让谢某再等一段时间,等我挣到钱了就马上给,现在谢某为了一点钱就找政府,一点都不顾及友情,现在大多数朋友都知道这个事,认为我是个老赖,既然这样我不妨坐实这个罪名好了,反正我现在没有钱给”。而谢某也很气愤地向调解员表示,鉴于朋友关系自己已经给了李某很长的时间,每次向李某催收时,自己还得小心翼翼注意言词,生怕造成李某的心理负担,但李某一直找多种理由推诿,一分钱都不给,让自己也很心寒。

调解员面对双方纠纷当事人各自的委屈和愤怒,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认为不能就案办案、案结了事,只有解除双方心中的疙瘩,从根源化解矛盾,才能达到调解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于是,调解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给双方纠纷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耐心进行说服劝导,希望李某能多换位思考,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确是不守信的,还损害了友情关系,便当场签订了还款协议,每月7号前必须还款1500元。谢某也当场表示同意此还款协议,李某以后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自己在能力范围内一定不推辞。至此,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谢某与李某化干戈为玉帛,化解了朋友间的矛盾,为双方日后继续和谐相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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