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促进消费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商务领域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商贸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直销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并推动落实。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行业监管、指导、调研等工作,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规范电子商务行业有序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四是负责拟订全县市场体系、通道物流、城乡商业网点和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等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查处国内外贸易、市场流通、招商引资和商贸服务等投诉举报。
五是负责调查研究商业流通领域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酒类商品行政许可、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交易、汽车销售、旧货流通、报废汽车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市场规划和监管。
六是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药品流通政策、规章和标准,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发展。
七是负责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制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业务,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是受市商务局委托,负责上报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有关重大事项的备案、报批、年检和统计编报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合同、章程,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
九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并实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负责招商项目策划、宣传、推介、统计考核和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各类商务展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交易会、展览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
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酒泉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瓜州县商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经贸促进股、流通发展股。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2019年度收入3914851.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4851.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000元,2019年支出3914851.64元。
(1)财政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1414025.06元。
(2)财政拨政府购买人员工资266669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7649.58元。其中:离休人员工资39888元,退休人员工资593837.56元,离休人员医药费43924.02元。
(4)日常公用经费收入支出215550元。
(5)住房保障收入支出90958元。
(6)行政运行项目收入支出(“兰洽会”及招商引资项目经费)650000元。
(7)商业流通事务收入支出60000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6706元,占预算98000元的6.84%;较上年减少11132.59元,下降62.41%。主要是从严把控公务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6706元,占预算98000元的6.84%。比2018年减少了11132.59元,下降62.41%,全年公务接待21批次,95人。主要是招商引资等业务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元,占预算0元的0%。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预算0 元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550元,比2018年增加6057.52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2019年甘肃省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2019年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0000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甘肃省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00元,执行数为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000元,执行数为6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附表
1.决算信息公开表
2.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自评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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