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作物收获期,也是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政策,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下西号镇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明确禁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居民点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沿连霍高速高速两侧2公里和312国道、昌盛路、青山大道、玉花路、玉黄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为秸秆禁烧区域。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明确,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着力抓好重点区域禁烧工作,禁烧期间,镇村两级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一有发现,及时制止,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镇上成立秸秆禁烧督察组,分别对各村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实行日检查、日调度,发现在禁烧区内有焚烧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典型案例宣传,坚决杜绝农作物秸秆、道路两旁杂草、落叶等焚烧现象的发生,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大力宣传涌现出的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让秸秆禁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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