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建设的甘肃丰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副产品仓储中心,位于酒泉市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滩(原高铁制梁厂),东至原制梁厂厂区,南至原制梁厂厂区,西至人行道,北至林带。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2.0hm2 ,主要建设农副产品收购仓库 0.6hm2, 加工车间 0.06hm2,检验室 0.016hm2、办公室及宿舍 0.07hm2,硬化晾晒场 1.154hm2,景观绿化 0.1hm2。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9月,我单位委托甘肃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了《关于甘肃丰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副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020年10月23日,经省级专家审查,并出具了结论为“同意通过”的评审表。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全文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应,我单位将逐一处理与回应。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7日
建设单位:甘肃丰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电话:冯主任/15293730307
方案编制单位:甘肃博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豆先生/18894428890
具体内容见附件点击此处下载或打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