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财社〔2018〕67号)及《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甘财社〔2019〕33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我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六)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放宽至失去土地的农民);
(七) 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离校12个月内未就业采取灵活就业方式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一年后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4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程序及办法
1.补贴办法: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一年后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
2.申报资料:申请人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持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农商银行账户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区有固定格式);填写《瓜州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在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一楼登记申报。
3.审核公示:由申报人户籍所在社区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复核,由社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4.审核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本人提供的农商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937-5528895
四、时间安排
本次登记申报从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瓜州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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