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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政策解读(三)

发布时间:2025-10-26 10:39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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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助标准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在相应确定的病种年度补助限额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报销。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报销比例为90%。其它病种报销比例为80%,超过年度限额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各病种年最高报销限额:

ⅰ类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0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

ⅱ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

ⅲ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

iv类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

经鉴定患有两个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职工,在单一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可在其它病种中选择一个病种增加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iv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职工医保咨询电话:

0937-55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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