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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老年养护中心及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1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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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老年养护中心及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项目,经《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瓜州县老年养护中心及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瓜发改项发﹝2021﹞5号)批准实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瓜州县民政局

2.建设地点张芝路西侧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修建老年养护中心及儿童福利院围墙、休闲长廊,完成室外硬化、绿化、供排水管网等。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6月23日;

总工期:90日历天。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6.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实施过的项目无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 机械员(1 人)、资料员(1 人)、以上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

3.以上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四.投标人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于2021 年3月2日08 时30 分至2021 年3月6日18时00 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点击项目流程信息中的“我要投标”,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gzx/index3.html),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省内、省外企业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在投标登记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6日下午18时00分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将审核通过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招标公告后附的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678520135@qq.com),并装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 (大写:陆万元整)

保证金帐户信息:

(1)收款单位: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甘肃瓜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渊泉支行

(3)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

1.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分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3.开标须知:本项目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61.178.200.57:9001/notmeet/identitychoice)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查询到本企业所投项目后(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查询所投项目是否已经推送),完成网上投标和投标文件的上传,若未在网上投标和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作放弃投标。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上传签字盖章齐全、证件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进行身份识别。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否则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县民政局

址:瓜州县广德路2

联系人:李占伟

话:13679394333

代理机构:酒泉智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碧霞

电话:18893598288

2021年 3月1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

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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