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六墩镇司法所积极发挥“三员”作用,忠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入实。
当好排忧解难的“调解员”。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司法所及各村调委会成员深入村、组进行走访排查。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件矛盾纠纷事件都认真调查事件的原因,分析事态可能出现的后果,调处过程当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相关法律知识贯穿于调处始终,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力求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员”。司法所不仅要做好矛盾纠纷的“灭火员”,也要做好矛盾纠纷的“防火员”,力将矛盾纠纷的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将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当好矫正对象的“教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大管理力度,通过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加强其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规范其行为,让其在法律法规的红绳内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其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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