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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六强化六提升”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1-08-06   文章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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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敦煌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通过做好“六强化六提升”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社会长期稳定,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敦煌”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责任体系

压实人民调解各级责任。成立了敦煌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化解矛盾问题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形成任务明确、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领导。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印发《个人调解工作室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敦煌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市委政法委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

强化基层建设 切实提升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基层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摸排,结合换届选举,对组织弱化、工作薄弱的调委会依法进行调整和充实,确保目前成立的9个镇级调解委员会,66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464个村(社区)调解小组有人员、有场地、有标识、有制度,推进实体运行。目前,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实现基层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

加快推进新型调解组织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两新”组织,在深化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金融商贸、知识产权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领域拓展。目前,按照“谁主管、谁组建、谁保障”的原则,建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8个,基本满足辖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需求。

持续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品牌。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法律服务人员、基层德高望重的人士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目前建成个人调解室11个,呈现出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方式柔性化、调解思路个性化等特色。

完善基层保障支撑体系。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结合实际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动态增长机制,满足人民调解工作新需要。2019年初至今共评查人民调解协议“四联单”4997份,案卷540份,发放个案补贴84545元。

强化队伍建设 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水平

发挥党建凝聚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鼓励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法律服务人员、基层德高望重的人士加入到人民调解队伍中。目前,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458人,其中党员867人,占调解员比例达60.1%,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组织调解员237人,其中党员191人,占比80.6%。

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选聘人民调解员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通过推选产生,任期届满及时改选,可连选连任。注重从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聘基层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律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岗前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纳入各级调解员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心理学、金融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2019年至今,共开展人民调解培训54场次,1458名人民调解骨干接受了示范培训并完成线上培训工作。

强化机制建设 切实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水平

健全矛盾导入处置机制。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健全公调、诉调、检调、医调等对接机制,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导入标准,制定统一规范的纠纷导入流程,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引入渠道。创新探索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提升公调对接质效。健全“一站式”化解机制,优化立案、受理、办理、分流等全流程服务,推动调解、诉讼、执行一体贯通。

完善“调解+”衔接机制。依托非诉服务平台,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方式之间的联动补强,大力推广“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提升家事、民事、商事、行政领域纠纷化解效能。开展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前置”工作。加强与法院对接合作,优化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提升调解协议公信力、执行力。

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推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根据纠纷化解需要,推动建立由法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建立专家库成员信息档案和名录,向社会公示,并通过预约、选派等方式参与纠纷化解,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强化排查化解 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

加强矛盾信息搜集研判。强化矛盾纠纷常态化预警研判,开展矛盾纠纷专题研判,加强对民生领域以及重大立法、政策发布等敏感事件的实时研判。健全动态预警发布制度,对苗头性、周期性、趋势性问题,以建议书、风险提示等形式分类分业及时推送,提升矛盾纠纷预防水平。

开展常态化纠纷排查。有效利用基层力量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网格化管理重点工作职责,细化网格责任片区820个,常态化组织3300余名专兼职网格员、310名治安户长和包抓村(社区)干部走千家、进万户,深入镇村组、社区农户、厂矿企业等逐级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及时处置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和谐、不稳定隐患苗头,做到隐患问题超前排查,防范于未然。

推动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适时开展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网络集资、民间借贷等领域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治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回访督查长效机制,结合所调解的具体矛盾纠纷,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倾听群众诉求,在调解成功后,不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关注双方调解协议履行和后续关系发展等情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反映合理诉求,进一步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减少调解协议签订后“事了心未了”现象,避免了矛盾冲突二次爆发。通过回访悉心听取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现问题和改进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初至今,共解答群众诉求800多人次,向群众赠送法律知识读本5000余册。共回访各类矛盾纠纷7685件,涉及群众20000余人次。

强化信息化建设 切实提升人民调解智能化水平

加强人民调解信息系统管理。按照司法部纠纷分类标准及省厅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录入信息,确保管理系统信息完整、规范准确。加强人民调解小助手应用,推动使用率达到100%。

强化大数据手段应用。加强人民调解推广和宣传,有效做法和成效受省级媒体宣传报道40余次,受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创新开展线上调解。借助“敦煌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在身边”微信群,完成调解场所视频联网在线互动。针对跨乡镇、跨部门的疑难纠纷,利用微信视频等同步联动调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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