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酒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的通知》(酒财市指农〔2021〕411号)文件精神,瓜州县2021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政府十八届109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农村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接到项目计划后,要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认真制定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效益目标、项目实施过程、责任分工、项目验收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后,报中共瓜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项目计划,如确需调整按程序申报审批后实施。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农村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1〕61号)及《瓜州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瓜脱贫领办发〔2021〕104号)要求,加强对本批投入衔接资金项目形成资产的规范管理,做好资产确权登记,明确资产管护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和收益分配,完善资产监管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大项目公示公告。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在县级门户网站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涉及到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采取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保留完整的公示影像资料。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各乡镇、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科学合理设定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将批复下达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报县级财政、扶贫部门备案。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五、加强资金监督检查。本计划所列项目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滞留,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的第一责任。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项目验收工作,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施工企业负责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和报账票据,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统一支付。
附件:瓜州县2021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瓜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代)
(瓜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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