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敦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福、吴三明、赵志英、朱延光出席会议。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向忠和敦煌市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接受了代表辞职事项,听取和审议了敦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终止的报告,审议接受了敦煌市政府副市长辞职事项,审议接受了敦煌市人民法院院长、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事项,并进行了任职事宜。经敦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任命段利军为敦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王凯军为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表决通过段利军代理敦煌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王凯军代理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新任命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