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玉门市制定出台《玉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玉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审核责任、范围、程序、标准,引入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强化制定机关办公机构、起草部门、审核机构的合法性审核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开展。
在对市政府对涉及公民、企业权力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力度。一是有件必备。把报备率作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具体目标和重要手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范畴。规范报备程序,严格备案责任,切实做到有件必备。二是有备必审。对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开展形式和实质审查。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报备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重点审查。三是有错必纠。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问题,在出具备案审查意见书时指出,要求其自行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规定整改期限,报告整改结果,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今年以来,玉门市政府对涉及行政处罚和营商环境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不合理罚款规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对全市2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并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向上级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对涉及公民、企业权力义务的政府、部门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42件,提出修改意见127余条,办理省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39余件,办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41件并提出审查意见141余条。